曾經有朋友告訴我,司法考試太多東西要記,很多東西開始時是記得很熟的,但隔了一個月后看起來感覺完全陌生,令他很有挫折感,復習越來越沒信心,最后干脆放棄。這樣的經歷可能很多考生都有過,我認為要避免此種情況出現,除了要擺正心態外,記憶的方法也分外重要。每個人都有最適合自己的方法,要多動腦筋琢磨,找到適合自己的記憶方法,讓復習的效率大大提高。
司法考試的考生都知道,司法考試的知識點多而復雜,怎樣才能把知識點都記牢固呢?記憶的方法有很多種,有的人默念幾遍就能大概記住,有的人要大聲朗讀一遍才能記住,有的人要默寫幾遍才能記住,你適合什么樣的記憶方法呢?我自己適合的方法是默念幾遍,記住之后,馬上默寫一遍,加深一下記憶。
還要找到記憶力最好的時間,我記憶最好的時間是睡覺之前和剛剛睡醒之后的一段時間,睡覺之前在心里把知識點從頭到尾捋一遍,又不會的地方馬上看一下筆記,然后踏踏實實地睡覺,睡醒之后在穿衣服、洗臉的同時在心里再把知識點復習一遍,這樣重復幾遍之后,就把知識點記住了。
司法考試復習量雖大,但只要保證充足的時間,一個個將其攻克下來是完全有可能的。我在記憶的時候有一個原則:寧愿記憶的進程慢一點,都要保證每次記憶的質量。世界上有個著名的“艾賓浩斯記憶曲線”,核心內容就是人的記憶每隔一段時間(記憶周期)就會遺忘,而在周期前必須要將記憶的東西再重復記憶一次,這樣做的話,離下一次遺忘所間隔的時間就會越來越長。一句話,記憶就是重復。
在復習中要隔多久就要重復一次呢?我建議在剛開始記憶的時候應該在第二天就重復一次,然后一個星期后再重復一次,三個星期后再重復一次,這樣你會發現越到后來記憶起來的時間越短,記憶得越牢固,成就感就越大,復習的壓力自然也越來越小。我在復習刑法、三大訴訟法等重點時,基本都重復過三遍以上。還有就是要懂得如何利用時間段去重復,如上午、晚上記憶新的東西,下午就去重復記憶舊的,這樣錯開地復習,令你既有新鮮感也有成就感。
科目復習的順序我也想略帶說一下,切勿有“到一處打一槍”的打算,這樣容易導致復習無法建立體系。一般應該先把一些有關系的科目連在一起復習,如刑法與刑事訴訟法、民法與民事訴訟法,三國法,最后才復習憲法、法制史這些獨立的科目。
最后要說的一點是如何去記憶法律和司法解釋,在司法考試中,考司法解釋的題目占了相當的比例,特別是三大訴訟法的司法解釋。這塊分數是志在必奪的?扇笤V訟法的條文都已經讓人暈頭轉向了,還要加上動輒幾百條的司法解釋,如何應付得了?
我的經驗是:因為司法解釋中的東西都是與法律條文有著邏輯關系的,所以應以法律條文為本,然后再去記憶那些以法律條文為基礎的司法解釋,也就是說先將司法解釋打散再按照其與某法律條文的邏輯關系將其融入到法律中去。如此一來,在你記憶某法律條文時馬上就會聯想到該條文有什么司法解釋。這種方法不僅適用于三大訴訟法與其司法解釋,也同樣適用于合同法、婚姻法的司法解釋。
需要特別提醒大家的是,考生備考司法考試基本上每年都會購買考試大綱、輔導用書(指定用書)、法律法規匯編。法律法規匯編有一萬多條,在這萬余條中只有20%是考試中經?疾榈降模@2000多個重點法條覆蓋了80%以上的考點。所以,記憶之前也是應該有所取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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