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眠是一種生理現象,接受催眠的人,進入一種似醒非醒、似睡非睡的狀態,好似在做夢一樣。催眠術就是用人工來造成這種“人造夢境”狀態的方法。受到催眠的人,一旦進入深度催眠狀態后,便不能隨意自由活動,除了能聽到催眠者講話的聲音之外,聽不見任何外界的聲音。這時,被催眠者接受暗示的能力特強,會根據催眠者的語言暗示而發揮精神作用的威力。
進入催眠狀態時,被催眠者的大腦皮層除了催眠者進行語言暗示需要的那一小部分神經細胞還在興奮之外,其它大部分都被暫時抑制了,這也就是為什么受催眠者,除了聽到催眠者發出指示話語外,再也聽不到任何聲音的緣故。催眠者說什么話,受催眠者就會"順從地"按照他的指揮去做。
催眠的方法是語言的暗示。催眠者命令被催眠者進入平日睡眠狀態時所需要的一些生理和心理上發生變化的條件,諸如全身放松、呼吸緩慢、無力睜眼、睡意很濃等等,結果被催眠者漸漸進入睡眠狀態。這是因為催眠者用"語詞"這個條件代替了被催眠者平日進入睡眠狀態時所出現的一些生理和心理上的變化,于是標志這些生理與心理變化的詞就引起了條件反射的實效作用。為了加強催眠效果,經常將語言暗示和物理性刺激結合起來。例如,進行催眠的房間光線微弱、安靜;或同時給予單調微弱的聲音刺激;或給予持續而微弱的光線刺激等等,目的都是迅速而又深沉地使被催眠者陷入睡眠狀態。
由于催眠術的原理根基于暗示,易受暗示的人,最容易受催眠。他們在催眠狀態下“馴服聽話”,可以任意“受擺弄”等等,所以一般人往往認為易于接受暗示的人是一些順從的、胸無主見的、頭腦簡單的、智力較低的人等等。其實意志薄弱而善服從的人反而最難受催眠。最佳的催眠對象經常是那些能夠把思想高度集中起來的人。而思想集中正是智力發展的特征,因此,不能把易受暗示的人理解為意志薄弱而又善于服從的人。另外,催眠需要相互合作,受催眠的人,不可能服從命令去干一些他所厭惡的事,或者干一些違反他常情心愿的事,因此,不能認為人可以在不自覺,或不自愿的情況下受到催眠。
催眠術在科學不發展的過去,由于人們無法解釋這種“奇怪的”生理現象,于是被渲染上濃厚的神秘色彩,被宗教和唯心主義所利用。但是,隨著近代生理學發展水平的提高,催眠已得到科學的解釋,并根據它的原理治療許多疾病,成為心理治療的一項重要方法。
1910年,德國著名催眠術大師舒爾茲(jobannes schultz)發現,當他教導病人自我催眠時,他讓病人自己說話,曾獲得驚人的效果。例如,當一些病人重復地說“我的手暖和了”時,他們的手真的越來越暖和了起來。1964年,美國醫生用測量皮膚溫度的儀器,證實了舒爾茲的這一早期試驗,證明人體的自動系統(人們神經系統中不需知覺控制而自行活動的那些部分,例如控制呼吸、心臟搏動與血壓的那些系統)是可以控制的。這種技術從1964年后擴大到治療失眠、煩躁、血壓不正常和哮喘,進而試驗治療癲癇、中風癱瘓、背痛、偏頭痛和由于精神緊張所造成的頭痛等病癥。
催眠能夠治療心理疾病的原因在于:(1)由于催眠時的大腦皮層抑制作用深刻,就可以使得大腦皮層得到更加充分的休息從而增強反應的效能作用;催眠醒后注意力、想象力顯著提高疲勞消除,情緒穩定,記憶力增強,骨骼與肌肉活動能力大為增強,等等,很多心理疾病可以得到減輕或消除;(2)在催眠狀態下,可以用語言暗示來解除病人的痛苦,用減弱或中斷與大腦皮層相應聯結部位的固定聯系的辦法,減輕或消除心理病癥給患者帶來的痛苦和影響。
現代心理學的最新研究成果認為:催眠療法治療人體疾病能夠收效,是由于生物反饋原理。簡言之,病人必須能夠和他想控制的某種身體功能的節律取得協調。例如病人在一架電儀器上看到他的心臟搏動或大腦皮層活動的記錄,或聽到它們跳動的節律時
就可以充滿信心地想辦法試作自我控制了。以哮喘病人為例,他們大都對塵土、花粉或煙霧等刺激物敏感,但試驗證明,這種敏感大部分還是由于自己神經緊張所造成的。經過上述的反饋"醫療"后
他們的哮喘可以治療大半,這就證明哮喘反應至少有一部分是來自后天的主觀經驗,而不是生理上的痼疾。生物反饋的要點就是“病人自己痊愈”。用生物反饋的治療方法治療心臟、大腦、肌肉群以及和循環系統有關等疾病,即或不能完全根治,也大部分可予以控制,F代醫學研究已發現,病人只要在開始時略微借助于靈敏的機器,產生反饋作用
就可以控制從前認為無法控制的某些自動或非隨意的身體功能,其原理就是心理在一定程度上能夠對生理產生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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